(一)新品項之單位含量組成與本標準已收載同成分劑型品項之單位含量組成,具比例關係且等於一時,依本標準第二十七條至第三十三條辦理。 (一)分別計算十國新藥與核價參考品之藥價比值,並取各國藥價比值之中位數乘以核價參考品之健保藥價,計算該新藥之健保價格。 四、一般學名藥品委託他廠製造時,使用被委託廠持有同分組之 BA/BE學名藥品之相同配方、製程(含設備)製造時,除應取得該同分組藥品之BE試驗報告或BA併臨床試驗報告同意核備函及其授權書,併同時檢具主管機關核發二者配方、製程(含設備)均相同之證明函。 (一)依中藥新藥查驗登記須知之規定,依「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CP)」進行臨床試驗,且通過新藥查驗登記(NDA)各項審查作業,取得主管機關核發藥品許可證之新藥。
- A.調降藥品支付價格(以同分組最低價之 0.8 倍調整且不得高於現行健保支付價格 0.8 倍),並返還因不實申報而增加健保藥費支出金額(金額=前後價差×前一次藥價調整後至調降藥價生效日之使用量)。
- ※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
- 符合第四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之案件,任一年(以生效日起算,每十二個月為一個觀察年)之申報藥費已達列入價量協議之條件時,保險人應於次年之五月三十一日以前,通知廠商進行價量協議。
- 三、未達前二款條件之藥品,於納入給付或擴增給付規定後之五年間,有任一年之申報藥費支出,新藥案件高於新臺幣二億元或擴增給付規定案件高於新臺幣一億元者。
智擎與藥華醫藥都表示,他們的新藥在申請台灣健保藥價前,都是先取得歐美國家藥證及醫療保險藥品 給付價格後,再向國內衛福部提出申請。 智擎表示,健保局在核准新藥健保給付前,都會先調查十大先進國家中位價,再根據廠商是否在台灣執行臨床試驗,同時也由廠商提出第三方單位出具的藥物經濟學評估報告,但不管如何,台灣最後給付價格一定是先進國家最低價。 利用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整藥品支付價格之資料引用之條件,經重新調整價格之品項,其生效日期前之銷售量不予計算,另自生效日期以後之銷售量,若於公立醫院因合約問題無法調整售價者,該資料得排除不列入計算,並應檢附舉證文件資料影印本,併同甲調查向保險人申報。 必要或不可替代之特殊材料,因成本變動相關因素致不敷成本,且屬相同功能類別者,亦無廠商可依現行健保支付點數供應時,該醫療器材許可證之持有廠商得提出該特殊材料調高健保支付點數之建議,由保險人提藥物擬訂會議討論。 不可替代特殊藥品及罕見疾病用藥經簽訂供貨無虞合約者,如購買價仍高於健保支付價格,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依購買價格向保險人申報藥品費用,但申報價格以健保支付價格之一. 三倍為上限,並得依申報價格之百分之五作為效期內調度費用,最高加計費用不得超過五十元。
健保給付標準: 服務
若有新申請、換補發健保卡的之需求時,可以在這個連結中查詢如何申辦換領健保卡、繳費方式及列印繳款單、申領方式及服務地點資訊,亦可透過網路完成換補發健保卡及工本費繳納作業。 服務據點提供辦理承保業務、健保卡申請領卡、個人欠費分期攤繳、醫療費用申報收件、重大傷病證明申請及自墊醫療核退等事宜。 健保給付標準 可查詢健保特約醫事機構地址、電話、看診時段、醫療院所品質指標、服務項目及診療科別等資訊,供各位就近至院所接受妥善的醫療服務。 提供健保卡相關申辦、補充保險費作業申辦、承保網路櫃檯、就醫費用退費申辦、保險費繳納、其他申辦服務、委託定期轉帳捐款愛心專戶申辦的網路連結。 個案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資料包括實驗室檢查報告影本、療程中門診追蹤身高體重記錄影本、骨齡X光片影像及藥品劑量等資料之治療計畫),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根據美國國家骨質疏鬆基金會的建議,已經發生過骨質疏鬆症相關骨折的病人,以及經由骨密度檢測儀診斷確定為骨質疏鬆症的人(T-socre小於或等於-2.5),就應該接受骨質疏鬆症的藥物治療。 不過根據全民健保的規定,只有已經發生骨質疏鬆症、且造成骨折的病人,才能使用健保給付的治療藥物。 保險人得依本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其支付之藥品費用超出全民健康保險會協定之藥品費用總額時,依該超出之比例,於下年度調整本標準。 健保給付標準 依規定應事前審查及特殊審查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因事出緊急,得以網路或書面說明電傳保險人報備後,先行處理治療,並立即備齊應附文件補件審查。
健保給付標準: 全民健康保險 最新版藥品給付規定內容 (110.03.22更新)
(1)原開發廠藥品尚在專利期內或仍屬監視期中藥品者,以原開發廠藥品最低價規格量換算後價格之百分之八十為支付價格。 1.原開發廠藥品尚在專利期內或仍屬監視期中藥品者,以同規格原開發廠藥品最低價之百分之八十為支付價格。 十、新品項之成分、劑型,如與已收載之罕見疾病用藥相同,但其適應症非屬罕見疾病者,其核價參考品及核價方式得經醫、藥專家建議後,提藥物擬訂會議討論,併同檢討已收載之同成分、劑型藥品。 一、同一成分劑型藥品之價格,以常用劑量為計算基準,當劑量為倍數時,其支付價格以不超過倍數之九成為原則。
四、建議收載二項以上同成分劑型但不同規格之藥品,依前三款核價方式核價後,其餘品項得採規格量換算法計算藥價。 (一)第 1 類新藥:藥品許可證之持有商須提出與現行最佳常用藥品之藥品-藥品直接比較(head-to-headcomparison)或臨床試驗文獻間接比較(indirectcomparison),顯示臨床療效有明顯改善之突破創新新藥。 倘該藥品為有效治療特定疾病之第一個建議收載新藥,而無現有最佳治療藥品可供比較,則可用該疾病現行標準治療(如:外科手術、支持性療法等)做為療效比較之對象;前述臨床療效包含減少危險副作用。 基本上每1次之超音波檢查都必須經過詳細縝密的掃描,每位檢查者應該都是竭己所能為病患檢查,因此有醫師認為追蹤性的腹部超音波,同樣也是執行各器官之掃描,不應另訂較低支付點數。
健保給付標準: 健保署公告
相關給付中失能種類及給付標準細項眾多以及身心障礙的給付會因程度而有差異,請參考臺灣銀行的公教人員保險專區,及臺銀人壽的軍人保險專區查詢。 健保署分別於2017年1月與2020年12月起,先行同意具安全及療效實證、執行醫師學習曲線純熟的「達文西根治性前列腺切除術」及「達文西機械手臂部分腎切除術」手術費得比照健保腹腔鏡手術項目申報,達文西相關之醫材仍由民眾自費。 健保給付標準 (二)新收載之品項,無同類藥品,而生效未滿一年者,不進行調整。
(一)未申報或不實申報品項無同成分、同劑型其他產品可供替代,致影響民眾用藥權益者:以該品項之加權平均價格之0.8倍調整且不得高於現行健保支付價格 0.8 倍。 (三)調查內容:調查對象在保險人指定期間之所有藥品銷售明細資料。 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之特殊病例事前審查或藥物給付規定之特殊專案審查,保險人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特殊審查。 二、以第一件收載之特殊材料支付點數生效日為價量協議起日,並以該生效日之次年一月一日起算,每十二個月為一個觀察年。 一、依廠商提供之財務預估年使用量,並以暫予收載之健保支付點數換算,於給付後之三年間,有任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費用支出高於新臺幣三千萬元者。
健保給付標準: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傷病給付、職災醫療給付
一、公立醫院、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兩者合併之採購決標價格之中位數,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院總額部門浮動點值之平均值。 (一)公立醫院、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兩者合併之採購決標價格之中位數,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院總額部門浮動點值之平均值。 (二)藥費補助方案:由廠商負擔初始治療期間之藥費,或特定有額外劑量或頻率之用法用量,所產生之額外費用。 一、新藥案件:依廠商提供之財務預估資料,預估於給付後之五年間,有任一年之藥費支出高於新臺幣二億元者。
- (一)該藥品之有效成分具專利之證明文件,以中華民國專利為優先,若非為中文版本,則需提供經政府立案之翻譯社所翻譯之中文譯本。
-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失能,其失能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失能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以下簡稱失能給付標準表)之規定。
- 特材管理費用按實際核付特材費用之百分之五支付,惟最高上限不得超過一千五百點,如係整組使用者,應以整組計價後加計。
- A.本標準已收載有實施 BA/BE 同成分劑型藥品,且原開發廠藥品非屬於監視中藥品,以十大先進國家藥價中位數之 0.85 倍為支付價格上限。
- ※「平均月投保薪資」按退保當月起前 3 年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一)蒐集該新建議品項於韓國、日本、美國、澳洲等四國及其他具官方公開網站可供查詢的國家之價格及類似品項之價格,並加上該建議案受理日當季保險人公告之匯率予以換算之。 二、功能改善特殊材料:與現行最佳同功能或類似功能類別特殊材料比較,顯示具有臨床價值之功能改善之特殊材料。 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第六目,或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第七目訂定支付點數且納入健保給付未滿一年者,不得停止供貨。 販售之特殊材料,其製造產地應與原醫療器材許可證相符,經查證不符者,該品項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一年之內不得建議收載新品項。
健保給付標準: 健保新藥給付 突破困境…專家提解方
(5)上述影響「藥價調整幅度」計算公式:(原調整後價格-更正後調整價格)÷原健保支付價格×百分之百;或(原同分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更正後同分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原同分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百分之百。 2.病人存活期高於臨床對照組中整體存活期中位數最大者,但低於該協議藥品之整體存活期中位數者,返還病人使用該協議藥品申報藥費之一定比率金額。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及藥品許可證之持有藥商可提出或由保險人公開徵求藥品論質計酬或發展實證醫學給付試辦計畫,並經藥物擬訂會議審議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但已取得藥品許可證之品項除外,其核價不適用第三十五條之二規定。 藥品短缺事件之發生,指藥物主管機關於一定期間內徵求不到願意進口或製造廠商後,由保險人通知前項第一款之進口藥商或國內廠商啟動緊急調度及備援機制。
第二線藥物:造骨促進劑 (主要針對促進骨質生成:骨穩) 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骨質密度T小於-3.0兩處骨折(骨折定義以髖部或脊椎為限)無法耐受第一線藥物之副作用;或連續使用骨鬆藥物12個月後產生一處新骨折。 ※被保險人111年4月30日(含當日)前因執行職務而致傷害或職業病(遭遇職災),且已提出申請或續請職災傷病給付者,給付標準適用本點規定。 如尚未初次提出申請,且於111年5月1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未逾5年請領時效者,得選擇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111年5月1日(含當日)後遭遇職災,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十一)調整後之新藥價,學名藥品之藥價,不得高於原開發廠藥品之藥價,標準包裝及符合 PIC/S GMP 之藥品不在此限。
健保給付標準: 相關
(二)受害人非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其診療費用不得高於衛生福利部所訂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急診、門診治療日或出院日前一季之平均費用標準。 健保給付標準 但請求權人就其全部診療費用,提供該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及費用之證明文件時,得按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之規定核付。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健保相關業務諮詢、申辦業務項目進度查詢等服務,如加退保、保險費查詢,並可透過自動語音服務功能,查詢健保投保相關規定或索取傳真健保空白表格等。
(一)本標準已收載同一張許可證不同規格之品項者,依個別藥品之仿單、世界衛生組織(WHO)之ATC網站之每日劑量換算給付合理天數,作為是否收載之依據,但以仿單之用法、用量為優先,其支付價格以最近似之高低規格量換算,取最低價核算。 特材管理費用按實際核付特材費用之百分之五支付,惟最高上限不得超過一千五百點,如係整組使用者,應以整組計價後加計。 (一)依同意日起算,次次一季一日生效;惟屬配合本法第四十六條及本標準第三編第三章、第五編之藥物支付價格調整者,其時間不在此限。
健保給付標準: 醫療險
我們的團隊由具有豐富醫學寫作經驗的記者、編輯組成,內容來自採訪諮詢資深癌症醫學和照護知識的專家與相關書籍,盡力提供正確可信的醫療健康知識。 但無意取代專業醫師診斷,無法為個別讀者對內容的應用負醫療或法律責任。 目前衛福部與各項社會保險,針對罹癌或治療引起的失能都有提供一些相應給付。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指出,台灣醫療體系未來應加速走向智能化、數位化的智慧醫療,若政府繼續從成本角度制定健保預算,未來再也沒有任何一家生技藥廠及科技公司願意投資醫療創新。 陽明交大藥物科學院院長、台灣首任食品藥物管理局(TFDA)康照洲推測:「應該是共同擬定會議專家們不認同罕病團體的計價方式,但是他們又不願意公開自己版本的計價方式」。 提供申請爭議審議時常見問題之說明,例如哪些人可以提起爭議審議、如何申請、申請期限、審議期間及如何救濟等問題。 投保單位透過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或以註冊健保卡由雇主授權單位所屬經辦人,於線上辦理人員健保異動,如需明細表核對時,也可以即時調閱,不須臨櫃或紙本郵寄。 ※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保險年資合計超過15年者,超過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最高以45個月為限。
健保給付標準: 藥品給付規定
(八)經保險人核定屬標準包裝之口服錠劑、口服膠囊劑(健保代碼末三碼為1G0)者,以 健保給付標準 1.5 元為最低價,本規定不適用指示用藥。 5.同分組藥品經高低規格量品項之調整後,其無銷售量之品項,以同分組分類其他有銷售量品項之最高價為上限。 (2)個別藥品市場加權平均價格(WAP) 高於或等於目標值之 1.05倍者,以目標值之1.05倍為暫調價格;個別藥品WAP低於目標值之1.05倍者,以WAP為暫調價格,並以目標值之0.9倍為下限。 (1)依其「同分組分類藥品之加權平均價格(以下稱 GWAP)」 為目標值。 (4)上述「不實申報數量占率」計算公式:該不實申報品項該經銷商申報銷售予所有醫事服務機構之數量÷該品項所有藥商之申報數量×百分之百。
健保給付標準: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可省378億 李伯璋:會在最好時機上路
脊椎有嚴重關節退化病變,主動脈因粥狀變化而嚴重鈣化者,或者第一節到第四節脊椎均塌陷者,因容易造成密度值之高估,亦不適合做脊椎分析,應改做髖關節密度測量。 早期骨質疏鬆症經常先表現於小樑骨,故應選擇小樑骨成份豐富之部位來檢查,例如脊椎側位、髖關節,而不適用全身正位分析。 合併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及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後,金額不足新台幣4,000元者,按新台幣4,000元發給。 被保險人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者,已繳納保險費之年資,每滿1年,按其國民年金保險之月投保金額1.3%計算發給(即國保之月投保金額 × 繳費年資 × 1.3%)。
健保給付標準: 健保新藥給付 執行率不及格
另外針對「住院超過四日,以至於不能取得原有工資」者,則可以申請勞保的傷病給付。 自111年5月1日起,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就醫,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於先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得向本局申請核退該差額費用。 被保險人在國內因緊急職業傷病至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或被保險人在國外遭遇職業傷病,必須於當地診療,得向本局申請核退醫療費用,其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應檢附之證明文件、核退期限、核退基準、程序及緊急傷病範圍,準用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醫院於病例發生時,應填寫「全民健康保險病人使用Human Albumin申報表」,並附原始治療醫囑單於當月份申報醫療費用時送局辦理。
除已簽訂價量協議書者外,保險人應於已達列入價量協議條件之次年五月三十一日前,通知廠商進行價量協議。 廠商未於保險人通知協議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者,自該年十月一日起,以原支付點數之百分之九十,調整支付點數。 廠商未於保險人通知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價量協議,則自該年十月一日起,支付價以原支付價之○. 前項藥品支付價格之檢討方式,依本標準新藥核價方式擇一調整支付價格,或一定比率調降支付價格,其他同成分藥品支付價格併同檢討,並提藥物擬訂會議討論。 前項所稱限量額度之計算方式,依廠商提供之財務預估資料,採計人數乘以預估年使用量,並以暫予收載之健保支付價計算,作為限量額度設定基準。 一、屬本標準已收載成分、劑型新品項之核價,依本標準新品項支付價格訂定原則辦理。
健保給付標準: 健保新藥給付業界心聲/藥價過低 衝擊國際化布局
日前知名骨科醫生陳怡孜上節目〈新聞挖挖哇〉時分享女性應該特別注意的疾病,其中提到關於骨質疏鬆症這幾年成了國人的文明病,且女性占的比例非常高,根據國內統計,六十歲以上的人口中,16%患有骨質疏鬆症,其中百分之八十是女性。。 李伯璋進一步說明,未來健保署仍會持續配合醫療科技發展及實際臨床需要,將新醫療技術納入健保給付,以提供民眾與時俱進之醫療技術,減輕就醫負擔,同時讓醫療提供者得到合理給付、改善現有醫療環境。 (九)符合 PIC/S GMP 藥品之最低價:錠劑或膠囊劑為 1.5 元(倘同時具標準包裝者為2元)、口服液劑為25元、100~500mL(不含)輸注液為22元、500mL(含)以上大型輸注液為25元、其他注射劑為15元。 2.逾(無)專利期藥品:同分組、同廠牌、同分類及同品質條件藥品有二個品項(含)以上者,以最低價調整。 (一)公立醫院、醫學中心(含準醫學中心)或兩者合併之採購決標價格之中位數、平均價或最低價,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院總額部門浮動點值之平均值。 三、未達前二款條件之藥品,於納入給付或擴增給付規定後之五年間,有任一年之申報藥費支出,新藥案件高於新臺幣二億元或擴增給付規定案件高於新臺幣一億元者。
健保給付標準: 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查詢服務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以社區醫療群照護模式,提供整合性照護,民眾可依所在縣市、鄉鎮市等資訊查詢參與家醫計畫院所等相關訊息。 只要確認罹癌(切片報告證實有惡性腫瘤且非原位癌),大多醫院都會協助辦理重大傷病證明,會直接註記在健保IC卡上。 有重大傷病證明後,你的癌症相關就診項目及治療就可以免部份付擔。 針對癌友,有幾項社會保險給付或補助可以視條件進行申請,以下進行簡述,更多詳細資訊可以參考個別的網站,以及到各院的「癌症資源中心」詢問。
另外,健保署為維護達文西手術執行品質,為民眾把關,訂定執行醫師之專科別限制、要求醫師須經訓練並由特定學會認證後方可執行達文西手術。 將規範醫療院所執行17項達文西手術,應於申報費用後2個月內上傳術後14天內是否發生不良事件、術中出血量等手術及療效資料,以利後續臨床實證追蹤評估。 健保署說明,達文西手術近年常用於泌尿科、消化外科、胸腔外科等科別臨床治療,惟健保署經醫療科技評估(HTA),達文西手術因其設備購置、耗材及維修費用等成本,相較傳統手術昂貴,不符本土經濟效益,且部分項目療效及安全性證據尚不充足。 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執行醫療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條規定,並依據衛生福利部函頒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作業參考原則」,特訂定本原則。
健保給付標準: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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