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及眷屬名冊(卡 )、全民健康保險費之收繳帳冊及依第五十一條規定所設專戶之存款 證明文件。 三、第四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被保險人名冊;第五類、第六類被保 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保險對象投退保申報表等相關文件及附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名冊(卡),應分別記載下列事項: 一、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 住址。 二、被保險人到職、入會或投保資格審核通過之年、月、日。 三、被保險人工作類別、時間及薪資或收入。
中央健康保險局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 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 本表專供第一類投保單位填用) 表號:承表w 收 件 章… 中央健康保險局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 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真的…止不住的笑意!! 依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免課之稅捐如下: 一、保險人、投保單位及扣費義務人辦理本保險所用之帳冊契據,及保險 醫事服務機構請領保險給付與其收取保險對象屬本保險給付範圍而應 自行負擔費用所出具之收據,免徵印花稅。 二、保險人辦理本保險所收保險費、保險費滯納金、利息及因此所承受行 政執行標的物之收入,保險資金運用之收益、其他收入,免納營業稅 及所得稅。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
被保險人離職、失蹤或死亡,分別應自何日退保?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被保險人破月調職,應如何辦理轉保手續? 被保險人奉派執行職務失蹤,機關仍按在職期間支給全部待遇支給,是否應辦理退保? 被保險人因長期請假或曠職而停發薪津,是否應辦理退保? 二、取得前款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資格及本法一百年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 施行時,均以第二類被保險人身分於該類職業工會參加本保險。
第一項保險對象於申請復保時,投保單位應填具復保申報表一份送保險人 ;於核定復保後,停保期間扣取之補充保險費,得向保險人申請核退。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依修正前第三十六條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停保者,其該次停保、註銷停保或復保,依原規定 辦理。 投保單位應備下列資料,以供主管機關或保險人因業務需要所為之訪查或 查詢: 一、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應備僱用員工或會員名冊(卡)、出勤 工作紀錄、薪資表、薪資資料。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相關文章資訊
保險人每年應公告之事項如下: 一、依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第三類保險對象適用之投保金額。 二、依本法第二十三條所定之平均保險費。 四、依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平均投保金額。 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應按月繳納之保險費,由保險人繕具保險費計算表及 繳款單,於次月底前寄發或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遞送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 繳納。 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於次月底仍未收到前項保險費計算表及繳款單時,應 於十五日內通知保險人補寄送,並依保險人補寄送之表單,限期繳納;其 怠為通知者,視為已於次月底寄達。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如下: 一、政府為投保單位時,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三 十四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
- 前項所稱每人平均國民所得,由主管機關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最近 一年每人平均國民所得定之。
- 投保單位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扣繳或收繳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負擔之保險費時,應於被保險人之薪資單(袋)註明或掣發收據 。
- 投保單位透過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或以註冊健保卡由雇主授權單位所屬經辦人,於線上辦理人員健保異動,如需明細表核對時,也可以即時調閱,不須臨櫃或紙本郵寄。
- 四、依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之平均投保金額。
- 但其保險費仍應依本法 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分別計算: 一、為退休人員。
- 自110年1月1日起,一般健保費率調整為5.17%。
中央社政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應補助之保險費,由 保險人核計,於前月十五日前送請該機關於當月五日前撥付。 各機關應負擔或補助之保險費,保險人應按年結算,有撥付不足者,保險 人應於十二月底前,送請各機關於次年一月底前撥付。 投保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地址或其通訊地址變更時,應於十五日內填具 投保單位變更事項申報表一份,連同有關證件送交保險人。 被保險人因育嬰留職停薪,於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者,投保單位應填具繼 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一份,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保險人申報;原育嬰 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展期或提前復職者,亦同。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成年無謀生能力,或在學就讀且無職業 者,投保單位應於其成年當月底,填具續保申報表一份送交保險人辦理續 保。 本法第九條所稱居留證明文件,指臺灣地區居留證、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 證、外僑居留證、外僑永久居留證及其他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臺灣 地區長期居留之證明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表格下載-保險 – 朝陽科技大學
但戶 長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以未婚者為限。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目所稱接受管訓處分之執行者,指經法院裁 定,且指揮執行於矯正機關,施以感化教育之保護處分者。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目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指依專門職業 及技術人員考試法或其他法規取得執業資格之人員。 可查詢一特定藥品、特定特殊材料是否屬健保給付品項及給付價格,亦可依成分、劑型、產品規格、廠牌等條件查詢健保給付情形。 本網站使用前瞻技術提供更好的使用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為維護您的權益,開始使用前懇請事先詳閱「隱私權保護政策」。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三、榮民之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卑親屬,未成年且無職業,或成年無謀生能 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保險人應依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本保險)業務計畫及安全準備運用狀況 ,編列年度預算及年終決算報告,報主管機關,並分送健保會備查。 符合健保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之保險對象 1.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及其眷屬。 一般來說,不論是面對健保轉出或退保,原投保單位(如:公司)會在被保人有健保異動時,主動執行轉出或退保流程。 但如果是轉出部分,若雙方經溝通後,因為特殊原因由被保人自行辦理比較方便,也可以由被保人親自辦理相關手續。 常常會聽到「健保轉出」與「健保退保」,到底兩者有什麼區別呢?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相關檔案
二、政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與其他法律規定補助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 保險費。 三、受僱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政府補助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 保險人應按月將下列書表及於年終時編具總報告,報主管機關,分送全民 健康保險會(以下稱健保會)備查,並公開於網際網路: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一、投保單位、投保人數、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統計表。 六、其他與保險事務有關之重要書表及報告。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女生:可以借我看一下…嗎?? 藥商之銷售資料調查 藥品市場實際交易資料申報確認書(藥商) ..
但其保險費仍應依本法 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分別計算: 一、為退休人員。 二、依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之一規定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三、原隨同投保之被保險人因工作派駐國外而遷出戶籍。 說明得申請審議的事項、申請期限、應檢附文件及如何填寫審議申請書之相關資訊,並提供連結之網頁供下載申請書範例。 了解健保轉出、退保的差異後,下一步就是備好辦理手續的相關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人員退保轉出申辦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
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指經主管機 關辦理醫院評鑑評定為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之醫院。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所稱榮民,指領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核發之中華民國榮譽國民證或義士證之人員。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所稱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指領有國軍退 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核發之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之人員。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第五類被保險人,指以下成員: 一、戶長。 二、與戶長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直系血親及互負扶養義務之親屬。
- 當您點擊「我同意」時,視同您已充分了解並同意本網站智能客服「E-GOV小幫手」開始蒐集與處理您所提供的資料,蒐集範圍將包含使用COOKIE記住您的角色與當次對話紀錄。
- 常常會聽到「健保轉出」與「健保退保」,到底兩者有什麼區別呢?
- 三、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登記證書。
- 被保險人辦理停保時,其眷屬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被保險人因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情形停保時,其眷屬應改按其他身分投 保。
- 本法第十四條所稱保險效力之開始,指自合於本法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條 件或原因發生日之零時起算;保險效力之終止,指至合於本法第十三條所 定條件或原因發生日之二十四時停止。
單位:嘉義市立蘭潭國民中學人事室 SOP-人3-022:全民健康保險網路加、退保及變俸作業 一、處理流程 將申 報表 二、法令依據 全民健康保險法。 三、作業注意事項 一 眷屬之保險費,由被保險人繳納,眷口數超過3口者以3口計。 本人或 眷 屬 退 保 全民健康保險轉出申報表 1.喪失投保資格時辦理,如:死亡、失蹤滿6個月、出境戶籍辦理遷出。 本人或 眷 屬 停 保 1.全民健康保險停保申報表 2.了解健保停復保 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得選擇停保,停保期間無須繳保費。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中央健康保險局 全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 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及異動申報表
下表列出中央及各區負責健保業務單位的電話。 關於被保人或代辦人應備文件、業務流程還有疑慮,都可以免親自跑一趟,先善電話詢問。 第五類被保險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九條定期撥付保險人。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款第一目被保險人依本法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七條 規定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得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定期撥付保險人 。 本法第十五條第六項所稱退保原因,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轉換投保單位。 本法第十四條所稱保險效力之開始,指自合於本法第八條或第九條所定條 件或原因發生日之零時起算;保險效力之終止,指至合於本法第十三條所 定條件或原因發生日之二十四時停止。
八、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之雇主:僱用契約書或證明文件。 九、第一款至前款以外之投保單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或登記 證明文件。 投保單位依前二項規定將申報表及證明文件影本送交保險人當日,即完成 申報應辦手續。 經由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申請成立投保單位者,免 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檢送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健保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健保相關業務諮詢、申辦業務項目進度查詢等服務,如加退保、保險費查詢,並可透過自動語音服務功能,查詢健保投保相關規定或索取傳真健保空白表格等。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健保轉出、退保服務電話
自行舉證申報之 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 前項第一款第二目所稱鄰長,指第九條第三項所定無職業,並準用公職人 員規定參加本保險之鄰長。 投保單位得於金融機構設立「全民健康保險」專戶,並轉知被保險人以轉 帳或代收方式繳納保險費。 前項採行預收保險費之投保單位,得為承辦業務人員辦理員工誠實信用保 證保險。 符合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之投保單位,應填具投保單位成立申報表及保險對 象投保申報表各一份送交保險人。 投保單位除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外,應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明文 件影本及下列相關證件影本: 一、工廠:工廠登記有關證明文件。
第一類被保險人之投保單位因故不及於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期限扣、收繳保 險費時,應先行墊繳。 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未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期限繳 納者,投保單位應通知被保險人繳納欠繳之保險費,並於彙繳保險費時, 一併向保險人提送被保險人欠費清單。 前項投保單位未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提出異議理由者,應於寬限期滿 後十五日內,提送保險費應繳納金額與彙繳金額差額部分之欠費清單。 投保單位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扣繳或收繳被保險人 及其眷屬負擔之保險費時,應於被保險人之薪資單(袋)註明或掣發收據 。 保險對象有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應予退保情形而投保單位未依前條規定辦 理退保手續時,保險人得逕依相關主管機關提供之資料,為其辦理退保手 續並通知投保單位及保險對象。 保險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保單位應於三日內填具保險對象投保申報 表一份,送交保險人辦理投保手續: 一、合於本法第八條或第九條規定者。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健保轉出、退保辦理單位
下表分別列出各變更投保原因須準備的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喪失投保資格者」如:喪失本國國籍、戶籍至國外、外籍人士居留期滿等,將由相關但為更新資料後直接退保,所以不需準備文件親自辦理。 ※被保險人於111年4月30日(含當日)前遭遇職業傷病,如欲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請下載「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申請書填寫使用。 投保單位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應按月繳納之補充保險費,應自行計算後 填具繳款書,於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如有溢、短繳時,保險人得自依 法應繳或已繳之保險費中逕予互為抵扣。 投保單位未依本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足額繳納補充保險費時,保險人得依查 得之薪資所得,核定應繳納之補充保險費,並開具繳款單交投保單位依限 繳納。 保險費及滯納金之繳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及政府補助金額尾數均為五角時,以政府補助金 額進位。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前往 全民健康保險退
一般來說,我們提到健保「轉出」,指的是因為投保單位、投保身份的轉換,必須辦理的健保手續。 但健保「退保」申辦「不具有選擇性」,例如:喪失健保投保資格、死亡、失蹤等。 由於健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即使目前沒有工作,無法透過公司繳納健保費,仍然要依循適當的管道於離職後加保。 如果你原本為待業身份,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順利找到工作,那勢必要到待業時加保的單位辦理轉出,以便後續由新公司幫你辦理健保加保程序。 別擔心,就讓本文帶你了解健保轉出的辦理細節。 本細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修正施行時,依修正前第二十條規定 ,以第六類保險對象身分參加本保險者,得繼續依該規定投保。
保險對象於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四項所定之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接 受門診、急診或居家照護服務,其應自行負擔之費用,得予減免百分之二 十。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一目所稱自營作業者,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 工作獲致報酬,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 提供醫事人員及一般民眾查詢重大傷病項目、如何申請及免部分負擔之適用範圍等規定,以確保民眾相關就醫權益。 提供國人、使用外語民眾、新住民及其家屬醫療指引及健保新制等相關資訊;另以在臺工作之外國人、新住民等族群母語說明我國健保制度,保障在臺所有民眾就醫及知的權益。 投保單位透過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或以註冊健保卡由雇主授權單位所屬經辦人,於線上辦理人員健保異動,如需明細表核對時,也可以即時調閱,不須臨櫃或紙本郵寄。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以社區醫療群照護模式,提供整合性照護,民眾可依所在縣市、鄉鎮市等資訊查詢參與家醫計畫院所等相關訊息。
三、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登記證書。 四、交通事業:運輸業許可證或有關證明文件。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五、民營公用事業:事業執照或有關證明文件。 六、公司、行號: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七、私立學校、新聞事業、文化事業、公益事業、合作事業、農業、漁業 及各業人民團體:立案或登記證明文件。
(二)前目以外之受僱者,應以合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工資計算其投保金 額。 每月工資不固定者,得以最近三個月平均工資申報投保金額, 但不得低於所屬投保身分類目之投保金額下限規定。 三、僱用被保險人數五人以上之事業負責人或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 師、牙醫師、中醫師自行執業者,除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金額者外, 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 自行舉證申報之投保金額,最低 不得低於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高一級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 投保金額。 四、僱用被保險人數未滿五人之事業負責人、前款以外之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自行執業者或屬於第一類被保險人之自營業主,除自行舉證申報 其投保金額者外,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 自行舉證申報 之投保金額,最低不得低於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被保險人 之平均投保金額及其所屬員工申報之最高投保金額。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衛生福利e寶箱
但改以他 類投保身分投保後,不適用之。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三項公告之保險對象門診應自行負擔金額, 得依各級醫療院、所前一年平均門診分項費用,於同條第一項所定比率內 分別訂定。 投保單位有歇業、解散、破產宣告、無保險對象投保達一百八十日以上之 情事,或積欠保險費及滯納金,經依法執行無效果者,保險人得註銷該投 保單位。
包括「數位教材」、「出版品」、「影音文宣」等專區,提供正確就醫與用藥的觀念了解珍惜健保醫療資源的重要。 本網站所提供之股價與市場資訊來源為:TEJ 台灣經濟新報、EOD Historical Data、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本網站不對資料之正確性與即時性負任何責任,所提供之資訊僅供參考,無推介買賣之意。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申報作業手冊(藥商版) 目錄 .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申報作業問答集(藥商版) …. 投保單位、保險對象或扣費義務人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應繳納滯 納金者,由保險人核計應加徵之金額,通知其向指定金融機構繳納。 投保單位或扣費義務人填寫繳款書繳納補充保險費者,得由各代收保險費 金融機構計算應加徵之滯納金金額,併同保險費代為收取。
投保單位有停業、歇業、解散或裁撤情事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 險人,並檢附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續。 已辦理停業之投保單位復業時,應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保險人,並檢附 相關證件,辦理所屬保險對象之異動申報手續。 依本法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以訓練機構(關)為投保單位之第六類保險對 象,其保險費仍應依本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七條第七款規定計算。 前項保險對象接受訓練未逾三個月者,得在原投保單位繼續投保。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以被保險人所屬團體為投保單位之規定,於專 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指其所屬之公會。 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以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 所為投保單位之規定,於本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之保險對象,指其居留證 明文件記載居留地(住)址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
全民健康保險退保申報表: 健保承保專用表格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
香港SEO服務由 https://featured.com.hk/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