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喪葬補助詳細攻略

僑胞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 海外僑胞回國定居、觀光或探親時,遇有特殊急難事件,如傷病住院醫療或死亡等,本人或家屬可向僑務委員會申請慰問金。 2.聯合奠祭:由政府統一辦理,每個月有固定的時間,目前聯合奠祭也只有些縣市才有,各縣市費用上也有差異,有的免費,有的約2~5萬元左右,費用的部分也相對較低,但也可以依需求性而找禮儀社選自費的部分。 父親過世後,母親欲請領父親的勞保(或國保)遺屬年金,以及自己的勞保(或國保)老年年金時,只得依其條例規定,擇一請領。 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及請領人於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之現住址戶籍謄本(記事請勿省略)。 (二) 如被保險人無法親自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可填妥「委託書」交由受託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透過戶政事務所代為申請。 基本上有個原則可參考,那就是不同的保險體系通常不會有重複的問題。

健保喪葬補助

2.辦妥死亡登記後,告知戶政機關人員,欲辦理【跨機關通報】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交付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予戶政人員登打,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跨機關服務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 根據勞保局資料,選擇領遺屬年金,被保險人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給付金額會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給付金額以事實發生日當月往前推算 6 個月保險薪額之平均數乘以給付月數得之。 夫妻二人同為軍公教人員,如一方死亡,僅能申請殮葬補助費,配偶不能再申請生活津貼之配偶喪葬補助。

健保喪葬補助: 喪葬補助

二、本局取自國民年金保險已認定符合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資料比對產生,或由民眾自行向本局各分局申請認定符合資料。 三、保險對象如有應受補助而未獲補助,可能係補助名單之資料(身份證號及出生)變更,或係補助名單資料延遲送達本局所致,可以向補助單位、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本局或投保單位洽詢。 如果他也想領自己身為親屬身份的喪葬津貼,就要跟領阿嬤喪葬津貼的人協調看誰領(如果領的也是兒子就自己決定),如果兒子的勞保保得比阿嬤多,就可以用兒子的身份以「家屬死亡」來申請喪葬津貼,會領的多一些,反之同理。 遺屬津貼分為:「 普通傷病死亡 」,以及「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 」兩種。 若是因為普通傷病死死亡,可以請領的金額,依勞保年資不同,可以領的月份總數也不一,如下表。

  • 注意事項: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除全民健康保險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補助基準低時,須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 早產申請生育補助須妊娠週數大於20週,申領人可就嬰兒出生之事實,請醫院開具出生證明後,至戶政事務事務所完成戶籍登記,即可申領生育補助費。
  • 小朋友們,如果因為工作傷病死亡,請看職保死亡給付;如果是自己受傷或生病死亡,跟工作無關的,勞保的「死亡給付」有分兩種喔,一種是「家屬死亡給付」,一種是「本人死亡給付」。
  • 沒有保單、不知保額、沒有專人服務就叫做勞保,打電話到勞保局,同樣一個問題問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答案,這是因為在勞保局裡,懂的人通常不接電話,不懂的人常接電話,來這裡可解決你的社會保險問題。
  • 首先,針對「本人死亡給付」,分成「喪葬津貼」以及遺屬請領的「遺屬津貼」、「遺屬年金給付」(遺屬津貼和遺屬年金給付擇一請領)。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 被保險人於國保加保期間死亡,可由支出殯葬費用者領取,以一人請領為限,並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得請領喪葬津貼。 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起前6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國保被保險人死亡,家屬除了可領喪葬給付外,還有遺屬年金,依國保遺屬年金規定,「被保險人死亡,或領取老年年金或身心障礙年金給付者死亡時,配偶與子女等相關家屬可請領。」因此,老陶配偶如果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的條件,還可以領到每月至少3,000元的遺屬年金。 勞保局表示,若遺屬有人有保勞保,且過世者為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就可以提出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至於給付標準則是按家屬死亡當月(含)起,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其中父母或配偶死亡發給3個月喪葬津貼;子女死亡則發給2.5個月(滿12歲)或1.5個月(未滿12歲)。

健保喪葬補助: 喪葬補助津貼-農保篇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勞保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由於雲林縣財政並不充裕,希望中央不只協助地方政府第1年所增加的保費支出,而是之後每年都能由中央負擔,落實照顧農民及雲林這個農業大縣的財政。 至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時,主動表明國軍人員或軍眷(結婚、生育、喪葬補助)、遺族或親屬(殮葬補助)身分,告知戶政事務所人員同時申請結婚、生育、喪葬或殮葬補助費跨機關通報服務,並同意電子戶籍謄本指定送達國防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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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埤鄉農民亦反映,多年來物價水準及市場行情大幅增加,喪葬禮儀費用漲至25萬元至30萬元,加上雜支費,津貼不敷使用,對付出勞力、務農生活的農民而言,治喪費相對微薄。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出,四年前上任時宣布全額補助雲林縣農民參加職災保險全額保險費,以及開辦時期呼籲民職災保險「強制納保」,強化農民保障,很欣慰中央此刻跟進,落實保障農民的健康與安全。 張麗善表示,中央如能同時吸收農民職災保險增加的保費支出,包含農民及地方政府負擔的部分,以行動力挺農民、更全面性地照顧農民福祉,建請中央納入考量。

健保喪葬補助: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勞保局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勞保局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1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勞保局將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申請人如為配偶或2親等以內親屬,且有不能協議之情形者,勞保局得請各申請人檢附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 而已領有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死亡慰問金或喪葬補助者並不影響其領受資格。 若符合「支出殯葬費之人」,但非死者遺屬,一樣可以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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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保局若收到申請書件後,如經審查符合請領條件,將於每月月中、月底核付,並匯入申請人指定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
  • 依戶籍法規範,符合辦理結婚、出生或死亡登記之申請人,得代為提出申請,並出具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供戶政事務所人員驗證身分,請配合戶政事務所人員建檔後,於列印之申請書下方受託人欄位簽名或蓋章,表示委託授權。
  • 依照「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18 條規定,上、下班或因公差等交通往返途中,如從事「非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私人行為」,也就是說個人從事無關日常生活所必需的中斷或脫離應經途中發生事故,則非屬職業傷害,像是下班後先去 KTV,再於回家途中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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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津貼部分,符合「支出殯葬費之人」+ 「 死者遺屬 」,且被保險人(死者)是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 普通傷病、職業傷害,或是罹患職業病死亡時,可以請領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喪葬津貼: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申請,家屬、朋友或禮儀社業者均得請領。 二、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 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在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65歲前)死亡時,可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至於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的月投保金額(1萬8,282元)一次發給喪葬給付5個月。 換句話說,往生者是國保被保險人,支出殯葬費的人可請領9萬1,410元的給付。 被保險人在「勞保加保期間」身故,或在「退保後一年內」身故並且死亡原因在加保期間就已發生者,可由支出殯葬費者申請「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若遺屬符合資格還能請領「一次請領遺屬津貼」或「按月請領遺屬年金」(請領遺屬津貼者,過世者須在98年以前有勞保年資)。

健保喪葬補助: 職業工會投保勞保,也可請領傷病、失能及死亡給付?

申請遺屬年金者,並應每年重新檢附身分及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局查核。 農業處長魏勝德表示,保費部分農民負責30%、中央負責60%、縣政府負責10%。 雲林縣政府一年支出在農民健康保險約3300多萬,如果未來保額提高之後就會加倍變成660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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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今日新聞]信義商圈被視為台北市的精華地段,區域內百貨商場、辦公大樓林立,是許多人逛街、過節的首選。 已在此處經營20年的Neo19商場,在2023年第一天悄悄退場,從GoogleMaps… 因應農曆年前及年後轉職潮,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為協助求職民眾尋得好工作、雇主順利媒合好人才,自1月5日起至3月30日,在桃園市、新竹縣(… 早產申請生育補助須妊娠週數大於20週,申領人可就嬰兒出生之事實,請醫院開具出生證明後,至戶政事務事務所完成戶籍登記,即可申領生育補助費。 可自行檢具戶口名簿影本、結婚、生育、死亡證明書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事實及相互關係文件,逕向官兵服務機關提出申領。

健保喪葬補助: 情況2:勞保被保險人「家屬」死亡

首先,針對「本人死亡給付」,分成「喪葬津貼」以及遺屬請領的「遺屬津貼」、「遺屬年金給付」(遺屬津貼和遺屬年金給付擇一請領)。 健保喪葬補助 依目前國民年金保險所給付的項目和金額,其實已遠較被保險人所繳交的保費優厚。 健保喪葬補助 因此,為使國保財務健全與制度永續,各項保險給付請領條件之修正放寬,仍須審慎評估,才不會造成下一代的沉重負擔。 國民年金保險是「社會保險」,不是「個人儲蓄」,係由政府與民眾共同繳納保險費,成立保險基金,由全體被保險人一起分攤「加保期間」發生事故時的經濟風險;發生事故者領取給付,沒有發生事故者,不能領取給付,以發揮「風險分攤」與「自助互助」的社會保險功能。

對具有勞保被保險人身分的老陶配偶來說,在勞保的死亡給付中,被保險人眷屬死亡也可以領「喪葬津貼」,依規定,被保險人配偶死亡可以請領3個月的喪葬津貼,假設老陶配偶月投保薪資為3萬2,000元,則可領到9萬6,000元(32,000元×3個月=96,000元)的勞保喪葬津貼。 根據國民年金法規定,喪葬給付是指「被保險人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喪葬給付。」也就是說,無論投保期間長短,一旦被保險人是在投保期間(未滿65歲前)死亡,即一次發給8萬6,400元(17,280元×5個月=86,400元)的喪葬給付。 加保期間發生的傷病,在退勞保後 1 年內因同一傷病導致無法工作或失能,仍享有請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未領取老年給付前)的權利,可自行檢送申請書件及相關資料於請求權時效內送勞保局辦理。 以上即是簡單的勞保喪葬補助介紹,如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聯絡 中壢生命禮儀總公司-金麟生命/全台北中南皆設有服務據點,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一、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

健保喪葬補助: 政府沒告訴你的祕密:任何人都能申請的急難救助金(上)

以上即是簡單的國民年金喪葬補助介紹,如有任何相關問題也歡迎聯絡中壢生命禮儀公司-金麟生命/全台北中南皆設有服務據點,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註3:本人死亡給付之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給予合理與適當的補助,詳細申請補助細節可看以下申請榮民喪葬補助費須知。 民眾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有符合請領條件的當序遺屬(即最前面順位的遺屬),可月領至不符合資格或死亡為止,包括參加國保期間死亡、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 3.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66條之1規定,喪葬津貼以1人請領為限。

健保喪葬補助

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方法一、方法二可擇優請領,而實務上支出殯葬費之人未必同為哥哥,可能發生支付殯葬費之人為弟弟,則由弟弟出面申請父親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所以申請社會保險給付之前,除了事先計算請領金額何者較為有利時,家人之間的溝通協調更為重要,以免為了保險給付而傷了多年的感情。 (二) 健保喪葬補助 有法定遺屬者: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專受其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除上開5個月喪葬補助外,另發給勞保最低月投保薪資40個月之遺屬補助。 健保喪葬補助 此外,依照社會保險原則,對同一事故,以發給一次為限,如果保勞保的遺屬有多人,只能由一人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所以可選擇金額最高的為代表。 3.載有被保險人姓名之支付殯葬費用之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

健保喪葬補助: 死亡給付

至於遺屬年金給付的順位,依序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及「兄弟姊妹」。 勞保局指出,只要有前順位的遺屬存在,不論是否具備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後順位的遺屬就不能請領遺屬年金,而前順位的遺屬在請領遺屬年金後死亡、喪失請領條件或放棄請領時,後順序的遺屬也不能請領。 面對家人的離世,當下雖然會感到悲傷、難過,但仍有一堆身後事待處理,這時可別忘了應有的權益,也就是社會保險有津貼可請領,除了勞保有提供喪葬津貼之外,其實國保也有提供相關給付,最多可領到3筆給付。 1.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此為二合一申請書,應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津貼其喪葬費,給付金額以事實發生日當月往前推算 6 個月保險薪額之平均數乘以給付月數得之。

只不過老陶配偶年紀未達55歲,且為勞保被保險人具謀生能力,尚不具請領遺屬年金資格,但只要老陶配偶日後符合請領條件,譬如月收入低於基本工資或年滿55歲時,還是可以再提出申請。 勞工保險提供多項給付與津貼,但不少人對於傷病、失能、死亡給付的請領一知半解,快來看看勞保局如何回應 9 大熱門問題,一次搞懂申請給付的條件、資格等事項,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四) 勞工因職業災害已請領失能補助者,不得因同一職業災害請領死亡補助。 但提出失能補助申請後,尚未領取前,因同一職業災害死亡者,得就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擇一領取。 舉例來說,有一位民眾死亡時,如果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的情況下,配偶及子女就是第一順位的遺屬年金給付受益人,不管配偶或子女是不是符合請領條件、是不是自願放棄,都不能改由父母來請領。 1.支出殯葬費之人應自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2年內提出喪葬津貼之申請,超過上述2年期限,不得請領喪葬津貼。

健保喪葬補助: 禮儀服務

行政院於2022年12月22日通過農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為將農保喪葬津貼從15萬3000元提高至30萬6000元。 雲林縣政府今(3)日召開「雲林縣政府爭取修正農保條例獲行政院採納記者會」,縣長張麗善、農業處長魏勝德、中華民國農會、雲林縣農會及雲林縣各鄉鎮(市)農會代表一同出席。 台南吳太太問:我公公是個農民,參加農民保險十幾年,他育有五名子女,大伯務農參加農保,二伯、我先生和大姑在民營公司上班都加入勞保,小姑則是國小老師參加公保。 因早產申請生育補助須妊娠週數大於20週,所以申請人可就嬰兒出生及死亡之事實,請醫院開具出生及死亡證明文件,至戶政事務所完成戶籍登記後,可分別申領生育及眷屬喪葬補助費。 生育補助所需額外檢附證明文件,係分別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之核定函或已領生育給付證明,及臺灣銀行之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核定書。

配偶或二等親以內親屬,經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者,可免附支付殯葬費用之證明文件,惟申請人如以養子女身分請領者,應檢具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資料(請領人為外籍或大陸人士應檢附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影本;尚未取得居留證者,可以護照影本替代)。 為解決人口高齡化帶來的長壽風險問題,政府開辦國民年金保險主要是提供老年年金,以保障曾經加保及繳費的民眾老年基本經濟生活。 目前每月領取國保老年年金人數已超過60萬人,且9成以上符合資格者每月至少領取3,500元,已有效達到老年生活基本保障的功能。 以本人死亡來說,如上節,身為亡者親屬的你若是代為殯葬費支出者,除了可以請領這筆屬於亡者的喪葬津貼外,若亡者親屬本身也是勞保投保人,也可以以家屬身份請領喪葬金貼一份。

健保喪葬補助: 台北市遷葬補助多少錢?墳墓遷葬補償費/救濟金費用發給辦法懶人包

共同討論,設計出符合現代人,可以無憾面對生死的服務體驗。 健保喪葬補助 2022台灣咖啡節將至,古坑業者個別推出地方或品牌特色創意美食、伴手禮和觀光體驗內容一起迎接盛典,今天日雲林縣政府宣布與20處在地業者聯手推出的咖啡主題策展正式登場,以時尚野營風格打造不同咖啡情境,讓遊客前往古坑旅遊除了體驗在地美食風情,更能一路收集打卡美照,留下回憶。 至於每一種保險可以請領的項目與額度並不一樣,要依各險種的規定而定,勞保可以請領的項目,農保或公保不一定會有。 高雄市政府元旦在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舉辦「高流幸福式演唱會」,吸引人潮,也讓高雄輕軌新年首日創下破4萬人次運量。

可以請領的金額為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可領 10 個月。 1.父親過去有勞保年資15年,符合勞保老年給付資格,但退保後尚未領取,而在國保期間死亡,此時,便符合國保及勞保的遺屬年金請領資格。 父親雖在農保期間死亡,但先前已領有勞保老年給付,因此,父親死亡後,小明除了能領取農保喪葬津貼以外,因其亦符合勞保遺屬年金中「領取老年給付期間死亡」的資格,故小明可領取勞保遺屬年金。 吳太太家族中只有小姑一人參加公保,因此由小姑請領公保眷屬喪葬給付沒有問題,但在勞保部分卻同時有吳太太的二伯、大姑及吳太太的先生三人都具有請領資格,這時候家屬就必須協議看要由誰出面請領。 如果協議不成,大家都堅持要各自提出申請的話,勞保局會通知各申請人限三十日內協議,由其中一人代表請領,如果超過三十日仍未能協議的話,勞保局就以其中核計的最高給付金額,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健保喪葬補助: 勞保 喪葬補助 內容是?

另外,也會按遺屬人數加發年金:會事先依上述給付標準來計算1個人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金額加計,同一順位符合資格的遺屬有2個人以上時每多1人加發25 %,最多計至 50 %,然後按領取人數平均分配,或一筆匯入受益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 2.領取身心障礙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按原先在領的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半數發給。 以「在學」資格請領遺屬年金者(子女或孫子女):應檢附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 在學證明或學費收據,應於每年9月底前,重新檢具送本局查核,經查核符合條件者,遺屬年金應繼續發給至翌年8月底止。 外籍勞工死亡,或請領人未於國內設有戶籍者,應備文件請參閱第5題問答之說明。

健保喪葬補助: 情況2:勞保被保險人「家屬」死亡給付

我們先以「 本人死亡」的狀況來說,可以領一筆喪葬津貼,另外是遺囑津貼 、 遺屬年金 兩個項目中,擇一請領。 C.若其遺屬同時為國保被保人,並符合其他國保年金給付時,則僅能擇一請領,例如,父親及遺屬小明皆為國保被保人,在父親過世後,小明可領取國保遺屬年金,但因小明也符合領取國保身心障礙年金資格,此時就只能擇一請領。 B.被保人在生前領有國保其他年金給付時,除了「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之外,其他如領取「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時死亡者,其遺屬是可以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所謂 年金(Annuity) 意思 就是,每隔一段「固定」的期間,就會收到或付出一定的金額,以白話來說就像是政府定期定額給你錢的意思。 在節哀之餘,對許多人來說,在請領這個勞保 死亡給付 中的「喪葬補助(津貼)」,最重要的還是「可以領多少」? 我們一樣分成 本人死亡 及 家屬死亡 兩個部分來看。

配偶如為各項社會保險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規定之補助基準較低時,須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注意事項:配偶為各種社會保險(除全民健康保險外)之被保險人,應優先適用各該社會保險之規定申請生育給付,其請領之金額較補助基準低時,須檢附證明文件請領二者間之差額。 由以上案例可以清楚歸納,國保死亡給付項目有「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兩大項,其中喪葬給付,只有在被保險人未滿65歲前死亡,才可請領,若在65歲以後死亡,則僅能請領遺屬年金一項。 家屬可請領過世勞工的勞工退休金,依照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的順位遺屬領回,但生前預立遺指定請領人,則由遺囑指定的請領人領回。

健保喪葬補助: 健保費補助項目一覽表

勞保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可由支出殯葬費用者申請喪葬津貼,及由遺屬申請遺屬年金給付,如被保險人在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遺屬亦得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 當親友離世時,除了要處理眾多行政流程 (可參閱站內文章【親友離世之後,需要處理哪些事情?】),您可能也想了解政府是否提供喪葬費用補助。 本文統整所有與喪葬津貼及補助相關之資訊,從社會保險之死亡給付,到依各亡者身分別可申請之喪葬補助及亡故慰問金,協助您快速得知您可申請的方案。 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者,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農保條例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153,000元);但因職業傷害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3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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